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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是湖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全民国防教育基地、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     为加强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宣传讲解和接待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讲解员若干名。     一、 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政治思想好。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二、受聘待遇:     1、馆方提供住宿条件,提供适当就餐补助。     2、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月。     3、岗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馆方签订劳动合同,工资2000元/月,依法享受社会保险。     三、报名办法: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其他能说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件(书)的原件或相关证明,本人简历和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1月30日。     四、录用方式: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约为1个月。培训期间,馆方发放生活费600元/月,培训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用。     联系人:郭卫     联系电话:18674894598     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      201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