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长沙学院2015年第二轮招聘(选调)教学人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学院2015年需增补的20名教学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中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光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 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学校占地1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133万元,图书馆藏书129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 学校现有15个教学系(院、部),38个本科专业,基本形成了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工学为主体,文学、管理学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选拔。 三、人员编制 列入长沙市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聘用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并根据其聘用的岗位等级确定薪酬待遇。 四、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博士研究生年龄须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年龄须45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年龄须40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学历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硕士和博士须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4.岗位所需的专业与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长沙学院2015年第二轮公开招聘(选调)教学人员计划表》(附件1)。 6.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并可视为相同等级国家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认证书。 五、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长沙学院2015年第二轮公开招聘(选调)教学人员计划表》。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2015年11月20日。 (3)报名地点:长沙学院校办公楼4003室。 (4)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现场报名时提交已填写好的《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各类证书和岗位要求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网上报名人员则填写《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连同各类证书、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hangshaxy@163.com。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填写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现场报名时应提交的证件、证书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①证件证书 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②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③岗位其他要求所提及的材料。 (6)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应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者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需提供报名所要求的证书、证件和其他资格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 (1)应聘人员考核由试教、学术讲座和专业问答组成。试教、学术讲座、专业问答同时进行。 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学术讲座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术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果;专业问答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对专业知识的运用等。 (2)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考核顺序抽签决定。 (4)考核成绩为评委组评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评委小组在应聘人员考核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宣布成绩。 (5)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3)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学校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当出现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考核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6.录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沙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录取批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其他 1.招聘工作将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沙学院网站上公布有关情况。 2.政策、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382、84261360 3.监督电话: 长沙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31-84261284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4907997 4.相关网站: 长沙学院网站http://www.ccsu.cn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shrss.gov.cn/ 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 长沙学院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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