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经研究决定,对食品药品监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工作人员6名,充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专门负责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日常内勤工作。 二、 招聘条件: 1、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户籍在夏津县,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失业一年以上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 待遇情况: 每月支付报酬1400元,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签订1-3年合同(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四、 报名方式 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和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二寸照片2张,到夏津县劳动就业办公室(龙青宾馆院内)报名。 咨询电话:2195311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0月28日。 五、 录用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六、 工作地点及招聘岗位
工作地点 |
招聘岗位 |
苏留庄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
食品药品监管公益性岗位1名 |
新盛店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
食品药品监管公益性岗位1名 |
雷集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
食品药品监管公益性岗位1名 |
白马湖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
食品药品监管公益性岗位1名 |
东李镇食品药品监管所 |
食品药品监管公益性岗位1名 |
渡口驿乡食品药品监管所 |
食品药品监管公益性岗位1名 |
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夏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