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毕节市威宁自治县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拟提交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通知 |
内容 | 根据《威宁自治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为方便考生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就拟提交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提档人员(名单附后)及时到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调档函。拟提档人员开具调档函时,需提供身份证及档案所在机关名称。 二.开具调档函地点: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人社局大楼六楼) 三.其他相关材料:1.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http://www.chsi.com.cn/),2.审查表及其内容涉及相关材料证明。 四.个人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时间:2015年11月9日前 联系电话:0857-6232557(自治县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0857-6224687(自治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 威宁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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