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6年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方案(通知一) | ||||||||||||||||||||||||||||||||||||||||||||||||||||||||||||||||||||||||
内容 |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本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形式 我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复试组和监督组构成,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和解释考生质询等事宜。复试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审批复试和录取办法。监督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本院各学科成立3-5名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小组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 院复试组和监督组的组成人员如下: 复试组组长:郑新奇 成员:邢廷炎、张玉清、刘湘南、管建和、徐炳吉、姚国清、周长兵 秘书:宋清华 监督组组长:马兴祥 成员:杨晓红、任立奎 秘书:任立奎(兼) 二、复试准备 1、参加本院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2、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本院的复试;凡未经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符合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且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调剂生)必须携带(1)准考证原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3)应届生需携带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往届生还需携带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4)3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学生姓名)。 4、考生在复试前可以准备一份本人的科研证明、毕业设计/论文、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时参考,但不是复试必备的材料。 5、按规定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 三、复试办法 1、复试时间和地点 2016年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和地点见表1。复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上午8:00-9:30,复试资格审查地点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3楼201室。 表1 2016年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和地点
2、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2)复试成绩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外语口语测试100分,时间为5-10分钟;专业综合面试100分,时间为15-20分钟,主要考查学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学学习情况、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特长与兴趣等,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结果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 (3)各专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进行必要的实践环节或心理测试考核,实践环节或心理测试考核的总成绩为100分,其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可以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历和跨专业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学科本科专业相关的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计入总成绩。 (5)本院各招生专业的专业课笔试科目和加试科目见表2,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科,加试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科,总分均为100分/科。 表2 2016年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和加试科目
四、各学科招生指标的确定 各学科的上线学生人数与免试推荐学生人数之和为2016年该学科的招生指标。按各学科统考生的招生指标按以下公式计算:学科统考生的招生指标=(学科上线人数/学院上线总人数)*学院统考生招生指标。 五、录取 1、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科目,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对于同等学历和跨专业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实践环节或心理测试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背景调查后,发现有舞弊、作假等行为者,不予录取。 2、我院按以下公式计算各考生的录取成绩,将考生的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专业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测试成绩的比重为4:4:2,初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50%)。 录取成绩=统考初试各科成绩之和×0.1+专业课笔试成绩×0.2+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2+外语口语测试成绩×0.1。 3、录取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其它 1、各复试小组(包括外语口语测试组、专业综合面试组)必须全程不间断录像,认真考查学生的素质,复试结束后将录像、签字后的复试表格等资料交给研究生秘书。 2、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应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复试期间应将手机设为静音或关机状态,不得在复试过程中接打电话、收发短信和浏览网页等从事与复试无关的工作,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方案只适用于2016年统考研究生、调剂研究生和单独考试研究生的复试;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4、2016年我院接受少量调剂生。调剂生在本科阶段就读的院校应为211高校或985高校,调剂生不能进行跨专业调剂。 5、本方案由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对于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解决方案。 信息工程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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