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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先行解决因新增部门、新增职能、人员退休等影响部门(单位)正常运行问题的原则,为满足学校工作需要,现集中面向全校教职工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具体要求及岗位职责 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 品行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 在现岗位工作不少于三年,其中在辅导员岗位上的不少于六年; 4.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任现职内无重大责任(教学)事故。 三、应聘办法 1. 请拟参加竞聘的教职工,在OA系统 “我的模板”中填写《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经现部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将个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于 2015年11月1日前交竞聘岗位所在部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各部门(单位)会同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于11月2日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应聘人员陈述个人基本信息和应聘理由,时间在10分钟以内)。部门(单位)党政联席会根据面试结果在征求分管(联系)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 拟聘部门(单位)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同意的由人事处牵头办理岗位变更手续。 四、政策咨询 地 址:行政楼人事处办公室(204) 联系人:朱老师、冯老师 电 话:028-87992078 人事处 2015-10-26 2015年10月校内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