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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石狮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局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一) 岗位名称:石狮市公民警校管理员。 岗位职责:负责石狮市公民警校(法制教育基地)现场解说、场地保洁、设备管理等日常工作。 (一)招聘条件: 1、性别不限,年龄18-30周岁,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志于公安工作; 3、退役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二)工资福利待遇面议,不提供住宿。 二、招聘岗位(二) 岗位名称:石狮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管理员。 岗位职责:负责石狮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一)招聘条件: 1、性别,男,年龄18-30周岁,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计算机操作,有志于公安工作; 3、退役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二)工资福利待遇面议,提供住宿。 三、报名地点: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325室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0595-88719090 (注:报名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复员证等证件) 石狮市公安局 201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