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洛阳市宜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生须知 |
内容 | 一、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面试顺序依次进行面试或备课、试讲。 二、面试办法: 1、教育局、县委党校职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在指定教材中随机抽课确定试讲内容,考生按确定的试讲内容备课和试讲。备课和试讲时间均为15分钟,试讲时间剩最后1分钟时,工作人员给予提示。财政局、市政局、灵山风景管理处、人社局、畜牧局下属事业单位所有职位,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所有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含思考时间),面试时间剩最后1分钟时,工作人员给予提示。 2、考生面试(试讲)现场成绩计分办法:评委所打分数,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其他评委分数之和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考生面试(试讲)现场得分。 3、面试结束后,考生听从面试室监督人员安排,待工作人员计算并公布现场面试成绩后进入休息室。 4、面试(试讲)成绩及其他招聘有关事宜通过HR资讯宜阳县人事劳动保障网www.yyjobs.com.cn“考录信息”版块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考生纪律: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7:40以前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单到面试考点,7:50-8:00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各自待考室,8:00-8:30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8:30前未到达指定待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不得携带教材、教参、教辅材料、手机、MP3、MP4、手表、掌上电脑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在备课和试讲时,工作人员将提供标准教材。 3、考生不得向评委介绍姓名等个人情况,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备课和面试(试讲)前应在待考室休息,不得随意离开待考室,确有情况需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由工作人员陪同。 5、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得到准许离场的指令后应立即离开面试室(试讲室)。由引导人员带入休息室,不得返回待考室。 6、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待考室、休息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严重违犯纪律,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试讲)成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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