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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厅2015年6月3日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厅机关法律顾问的公告要求,现将拟聘为我厅机关法律顾问的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予以公示(其团队律师为:郑新芝、李志强、韩正武、刘伟英、潘鹏飞)。 一、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不宜担任我厅机关法律顾问的有关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所反映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诽谤诬告。 三、公示期为七天,从10月29日起到11月4日止。 四、联系方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联系人:邵洁 兰进银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895165;87559930 详情请查看:http://www.fjrs.gov.cn/xxgk/shgs/201510/t20151029_1090080.htm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