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富宁县事业单位专场招聘驻地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公告 | ||||||||||||||||||||||||||||||||||||||||||||||||||||||||||||||||||||||||||||||||||||||||||||||||||||||||||||||||||||||||||||||||||||||||||||||||||||||||||||||||||||||||||||||||||||||||||||||||||||||||||||||||||||||||||||||||||||||||||||||||||||||||||||||||||||||||||||||||||||||||||||||||||||||
内容 | 根据《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国办发〔2013〕4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的有关规定及《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富宁县专场招聘驻地部队干部随军家属请示的处理意见》(文人社〔2015〕26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富宁县事业单位专场招聘驻地部队干部随军家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场招聘计划 2015年富宁县事业单位专场招聘驻地部队干部随军家属31名。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富宁县事业单位专场招聘驻地部队干部随军家属计划表》,该《计划》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富宁政务网(www.ynfn.gov.cn) 富宁人社网(www.fnrsw.gov.cn) 二、招聘对象 2002年以来,已安排在富宁县事业单位工作的驻地部队干部配偶。 三、招聘基本条件 ㈠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的人员尚未结案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上午9:00—11月10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富宁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定向招聘公告和进人计划规定的岗位和资格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单位同意报考的岗位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原则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原工作单位岗位,报名表不得涂改,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在富宁县安排工作的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就业派遣报到证(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提供就业派遣报到证、国民教育毕业生提供学历验证报告)、《2015年富宁县事业单位专场招聘驻富部队干部随军家属报名表》。同时交小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时即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通过报名人员不再进行后续资格复审。 5、报名时缴纳报名费50元。 五、考试 本次专场招聘驻地部队干部随军家属考试采取只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参考教材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指导用书2014年版《综合综合基础知识》、《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考试指导用书》,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对州情、县情的了解、生活常识与技能等。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9: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富宁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8:30—10:30。 4、笔试地点: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创业孵化培训室 3、笔试组织: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各类统一考试保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由富宁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办法:笔试成绩在富宁政务网(www.ynfn.gov.cn)、富宁县人社网(www.ynfnrs.gov.cn)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富宁县人社局提出查分书面申请进行查分(主观题不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六、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卷面分共100分。个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有关规定须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考生自行到富宁县人民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注明是否合格),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同时核实拟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由富宁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核时填写2015年富宁县事业单位专场招聘驻富部队干部随军家家属考核登记表,经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后送县人社局审查。 八、公示 经笔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富宁政务网、富宁人社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经单位签署同意聘用并加盖印章后,送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审批。县人社局凭州人社局下达的聘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及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若在县人社局发出笔试、体检等其他事宜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拟聘资格等情形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违反考聘纪律,指使、纵容他人舞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或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等情形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富宁县人社局报请文山州人社局将做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并通报全州,同时取消该单位或部门3年内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 (五)欢迎社会各界对专场招聘驻地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工作进行监督。若举报和反映请以书面形式到富宁县人社局、富宁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反映。 举报电话:富宁县委检监察局0876-6128200 富宁县人社局0876-6126454 附件: 1、2015年富宁县事业单位专场招聘驻地部队干部随军家属计划表 2、2015年富宁县事业单位专场招聘驻地部队干部随军家属报名登记表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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