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11月2日—11月1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 通讯地址(邮编):300041 电话:83606052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职称情况 |
准考证号 |
拟聘单位及岗位 |
总成绩 |
1 |
李键 |
男 |
大本 |
学士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中级 |
20150912001 |
北方技术交易市场电子信息领域综合岗 |
81.5 |
2 |
刘红梅 |
女 |
研究生 |
硕士 |
生物化工 |
中级 |
20150912010 |
北方技术交易市场化学工程领域综合岗 |
82.3 | 北方技术交易市场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mmocpaognnebbodkdcapfopklbljheg/lmncojppgnnebbodkdcapfopklbljhe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51030163543159&moduleIDPage=lmncojppgnnebbodkdcapfopklbljhe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