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东南州台江县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公示及有关事项通知 |
内容 | 《台江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公示表》经公示无异议,根据《台江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台江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入闱体检人员名单(详见以下附件)公示并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 2015年11月4 -6日。 二、体检日期 2015年11月10日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11月10日上午8:30分到台江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门口集中,体检费用(350元)由考生自理,8:30分考生未到或所带证件不齐,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11月30日前提交个人学籍档案,未按时提交个人学籍档案的,视为放弃考察(政审)资格。 3.考生自体检签到时起至体检结束前,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或其他通信等设备,一经发现就取消其体检资格。 4.体检考生在体检前两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同时禁止服用感冒药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药物。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以后须空腹、禁食、禁水。 5.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安排,听从指挥,按要求做好各项体检准备。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结论由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7.体检的其他注意事项,请考生认真阅读《台江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台江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中共台江县纪委反映。 咨询电话:0855-5322134 台江县人社局办公室 0855-5328956 台江县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855-5322331 中共台江县纪委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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