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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莆田市司法局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1名、莆田市社区矫正和刑满解教人员管理教育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1、热心法律服务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女,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5、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二)莆田市社区矫正和刑满解教人员管理教育中心工作人员 1、政治思想素质较好,品行端正; 2、热心司法行政工作; 3、高中以上学历; 4、年龄30岁以上55岁以下; 5、复退军人优先。 三、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6日—11月16日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司法局政治部 3、符合条件人员须本人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2寸照片1张。 4、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笔试,择优确定人选。 四、聘用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1800元/月,通讯费150元/月,工龄工资20元/年,参加医保、社保和生育保险等。 联系电话:2630053 联系人:郑琳琳。 莆田市司法局 201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