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南京市江宁医院招聘编制外驾驶员公告 |
内容 | 为了满足医院120急救工作需求,南京市江宁医院决定公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3名 二、报考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适应晚夜班轮班工作。 4、具有A1或A2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有效驾驶资格;10年及以上驾龄,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限男性(因需与担架工抬运病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 11月5日至2015年11月 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1月 16日至 17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笔试时间及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取准考证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报名信息表。 4、报名须带证件: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d)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负责审核。 四、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的笔试,笔试结束后10天内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www.njjnyy.cn)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比例划合格线进入面试及技能考核,如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成绩达到合格线者直接进入面试及技能考核。 五、面试及技能考核 面试及技能考核由南京市江宁医院组织实施。进入面试及技能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布。参加笔试、面试及技能考核人员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技能考核占50%。 六、体检 笔试、面试及技能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网、南京市江宁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南京市江宁医院委托的人事代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八、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医院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电话:025-52281873;南京市江宁医院监察室电话:025-52283144,传真025-52281256。 南京市江宁医院 2015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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