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中有关处理程序的要求,现将湖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对2015年下半年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的考试办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2-2057327。 湖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 违纪违规信息及拟处理意见详情请登陆:http://www.hzlss.gov.cn/art/2015/11/5/art_5611_433980.html
序号 |
准考证号 |
科目 |
违纪违规行为 |
拟处理意见 |
1 |
00572013127 |
公共基础 |
手机带至座位 |
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