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宁波余姚市2015年大隐镇招聘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大隐镇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余姚市户籍或原户籍在余姚(因求学外迁)的社会人员(消防兵优先); 2、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3、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5、热爱消防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工作责任心及敬业精神;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等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大隐镇人民政府106办公室(大隐镇句章路18号)。联系人:郑女士,电话:62913402。 (3)报名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户口本、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填写《2015年大隐镇公开招聘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在余姚人才网(http://www.yyrc.com/)自行下载。 (4)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报名者以上相关证件材料外,还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一门,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科技、逻辑推理、言语理解等。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如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3、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取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相关办法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即为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之后因故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5、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参照镇协警人员标准。聘用人员实行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2、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 3、现场报名,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4、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所需报名资料请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报名资格初审的,作不予报名处理。 6、招聘工作相关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及拟聘用对象公示将在大隐镇政府网站(http://www.dy.yy.gov.cn/)公布。 6、本公告由大隐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余姚市大隐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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