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5年10月27日发布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中《2015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现场初审程序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现场初审时间 |
现场初审地点 |
基础教育学院 |
学生辅导员 |
1 |
11月13日(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3:30 |
体育馆 |
教务处 |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岗 |
1 |
11月12日(周四)上午8:30—11:30 |
教学楼228多媒体教室 |
教务处 |
贯通培养项目学籍管理岗位 |
1 |
11月12日(周四)上午8:30—11:30 |
教学楼228多媒体教室 |
图书馆 |
图书馆系统维护 |
1 |
11月12日(周四)上午9:00 —11:30 |
图书馆4层学术交流厅 |
团委 |
组织宣传综合岗 |
1 |
11月13日(周五)上午8:30—11:30 |
会议楼二层会议室 | 说明: 一、现场初审地址均为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学院校本部。请于初审时间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初审开始后60分钟不再受理。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三、现场初审须提供的材料: 1.《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正反页打印一式三份,本人手写签字确认。 2.身份证原件。 3.大学本科(第一学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暂不提供)。 4.本人户口卡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在校生,复印件需学校盖章。 四、不符合招聘条件、未按照招聘程序及时间报名、未按要求携带初审材料的应聘者,现场初审不予受理。 五、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