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滁州市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待遇: 1.工资标准核定为每人每月12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绩效奖每月200元,以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一定比例递增; 2.为聘用的检察辅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法律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明光市户口或在我市有固定合法住所的外地人员; 6.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外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11月16日至11月25日工作日时间; 3.报名地点:报名者可登陆明光市检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明光市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也可直接到明光市检察院门卫值班室领取表格。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明光市检察院政治处报名。 联系电话:0550-8157010 4.资格审查: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2人的取消招录。 (三)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职业相关的其他因素。 3.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按照笔试与面试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明光市政府网和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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