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商洛市镇安县2015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
内容 | 镇民发[2015]157号 镇安县民政局 关于做好镇安县2015年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5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及《商洛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面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定于11月15日、11月16日对进入面试人员的56人(附表)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5日(星期日) 9:00-18:00 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8:00-16:00 地点:县民政局民政股(五楼) 二:需提供证明材料: 1.报名审批表;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5.社会工作等级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立功证书、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三、注意事项 1.凡进入面试的人员要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务于在规定的时间将资料报县民政局民政股。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参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 09145322373 13154066868 13209148602 镇安县民政局 2015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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