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现将北京语言大学2016年绘画专业认定原则、分省计划和合格名单公示如下: 一、 认定原则 1.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简章报名要求; 2. 校考各科成绩完整且总成绩不低于224分。 二、 分省计划
省份 |
招生计划数 |
江苏省 |
1 |
河南省 |
2 |
内蒙古 |
3 |
北京市 |
5 |
山东省 |
4 |
河北省 |
5 |
辽宁省 |
1 |
湖南省 |
2 |
山西省 |
1 |
陕西省 |
1 |
机动计划 |
无 | 三、 合格名单 点击下载(pdf格式):2016年绘画专业测试合格名单 。考生各科成绩和省内排名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现场报名考生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阿拉伯数字。 公示期为七天,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校取得联系。 招生咨询电话:010-82303943 纪委举报电话:010-82303020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zsb.blcu.edu.cn/art/2016/3/22/art_6243_1108371.html 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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