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 |
医院 等级 |
招聘对象类别 |
招聘 岗位 |
岗位要求及招聘数 |
其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 |
药学(一) |
药学(二) |
合计 |
1 |
中心医院 |
三级甲等 |
社会 |
十一级(初级) |
1 |
|
1 |
4 |
要求具有药理学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及学位,具有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
十二级(初级) |
2 |
1 |
3 |
1.药学(一)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从事药师或中药师工作经历3年或以上;2.药学(二)岗位定向到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医院工作,要求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在二级甲等或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药师或中药师工作经历3年或以上。 |
合计 |
社会 |
十一级(初级) |
1 |
0 |
1 |
4 |
|
十二级(初级) |
2 |
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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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3 |
1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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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药类专业技术资格证须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批准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或经区(县)级以上卫生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2.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社会类别)指:要求具有卫生系列医师、护师、技师、药师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非卫生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 3.专业要求指:社会人员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范围,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历。 4.所有社会人员岗位都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