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单位 | 医院 等级
 
 | 招聘对象类别 | 招聘 岗位
 
 | 岗位要求及招聘数 | 其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 | 
| 药学(一) | 药学(二) | 合计 | 
| 1 | 中心医院 | 三级甲等 | 社会 | 十一级(初级) | 1 |  | 1 | 4 | 要求具有药理学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及学位,具有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 
| 十二级(初级) | 2 | 1 | 3 | 1.药学(一)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从事药师或中药师工作经历3年或以上;2.药学(二)岗位定向到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洛浦医院工作,要求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在二级甲等或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药师或中药师工作经历3年或以上。 | 
| 合计 | 社会 | 十一级(初级) | 1 | 0 | 1 | 4 |  | 
| 十二级(初级) | 2 | 1 | 3 |  | 
| 总 计 | 3 | 1 | 4 | 4 |  | 
| 说明:1.药类专业技术资格证须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批准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或经区(县)级以上卫生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2.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社会类别)指:要求具有卫生系列医师、护师、技师、药师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非卫生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
 3.专业要求指:社会人员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范围,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历。
 4.所有社会人员岗位都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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