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西华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有关精神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条件 1、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A类地区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参加“大学生士兵计划”,达到我校复试线为总分不少于200分(总成绩满分为500分)、130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的考生。 3、符合国家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调剂志愿并经我校同意接受复试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的主要方式 1、笔试:专业课理论测试,时间120分钟。本科学历考生,笔试一门主干课程,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笔试科目见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联系人信息、复试信息一览表。 2、专业综合面试,口头回答有关专业理论知识问题,体育教育训练学各技术项目方向和体育专业学位面试时还须按照本人选报的体育专项参加专业技术、技能测试(体育人文社会学和社会体育指导除外),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成绩按专家平均分计。 3、外语口语、听力面试。 (二)复试的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外语听说能力。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素养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7、身体检查。 三、录取原则及办法 (一)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考生入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54:46进行加权计算。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0.12+初试业务课成绩×0.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5+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科研成果附加分)+第一志愿附加分(10分) 复试成绩总分为46分,其中笔试部分占25分,专业综合面试部分占16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部分占5分。复试成绩低于27.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即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曾获得省、部级科研创新奖项以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正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科研成果得分不足3分但有单项多篇(次)者可在总分不突破满分3分原则下酌情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享受第一志愿附加分10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以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6、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者。 7、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者。 8、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9、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四、复试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到时间:2016年3月28日 上午8:30-11:20 ,下午 2:30—16:50。 (二)地点:华凤校区一期田径场内体育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三)3月28日17:00全体考生集中到体育学院二楼办公室开会。 (四)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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