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度宁波市奉化卫生系统简易程序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人员指导意见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状况,落实规范招聘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奉政发〔2007〕77号和奉人字〔2011〕41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计划、有序引进原则,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简称卫计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商议,现就卫生系统采用简易程序招聘事业编制医学类紧缺专业人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望严格遵照执行。 一、招聘原则 (一)严格按编定岗:用人单位招聘紧缺急需类卫技人员,必须按编定岗,满编和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招聘录用。 (二)实行计划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用人必须在年前提出整体需求计划,由市卫计局报市编委办、市人社局核准后在计划内实行招聘。 (三)特殊人才从优:根据《奉化市关于加快引进和培养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委办〔2014〕123号)文件精神,引进相关高层次卫生人才,经市编委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不受单位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后在安家补贴、工作津贴、科研经费、家属就业及子女就学等方面均享受相关规定。 (四)相对固定培养:为加强引进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稳定管理,卫生系统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引进后,必须在引进单位相应工作岗位服务6年以上,在此期间不安排交流调动。 二、招聘专业及条件 (一)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可引进紧缺岗位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经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后,引进人员不受用人单位编制限制。 (二)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可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此类人员暂不受所设专业限制。 (三)根据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人需求,可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此类人员暂不受所设专业限制。 其中中医学、药学专业历届生须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 (四)根据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允许通过简易程序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下列专业本科学历学位人员(独立学院和专升本除外)。 所设紧缺急需专业: 1.临床医学(含精神医学) 2.针灸推拿学 3.预防医学 4.口腔医学 5.眼视光学 6.医学检验 7.生物医学工程或生物信息学 8.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院校) (五)为有效缓解各医疗卫生单位护理、影像诊断、超声心电、麻醉、急救等重要岗位人员紧缺状况,暂允许通过简易程序招聘下述专业人员。 1.护理(助产)岗位:护理(助产)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医学影像诊断、超声心电、麻醉岗位: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影像、超声或心电方向)、麻醉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麻醉学专业大专生须具有执业资格证书。 3.120急救岗位: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学历,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六)相关要求: 1.年龄规定:招录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者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距退休年龄15年。 2.学历学位:招录人员必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各专业所持学历证书必须符合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学历的要求。 3.资格条件:各类招聘专业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4.其它要求:政治品德良好,责任感强,有有奉献医疗卫生事业的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招录: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行为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三、安家补助政策规定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加快引进和培养宣传文化教育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委办〔2014〕123号)文件精神,结合医疗卫生单位实际,2016年引进下列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可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1.临床医学(含精神医学)、眼视光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及麻醉学专业副高、硕士研究生或国内外著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预防医学、中医学及针灸推拿学专业副高或硕士研究生;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院校)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国内外著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具体待遇享受根据《奉化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奉卫〔2015〕77号)文件执行。 2015年已引进人才参照上述高层次紧缺专业范围享受安家补助。 四、招聘录用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各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符合简易程序招录条件的人员,应在上报并经核准的计划内实施。招聘信息通过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及相关医学院校网站或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先组织笔试),筛选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名单并报市卫计局。招聘对象个人简历、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科成绩表、资格证书等材料必须齐全。其中应届生可在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补齐相关材料。 (三)面试 1.现场招聘。由人社、卫生部门组团到各类人才交流会、招聘会、医学院校现场招聘,按照双向选择、现场面试的方法,对面试合格的,当场签订就业协议。 2.本地招聘。未参加现场招聘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市卫计局会同用人单位于3月、6月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专家面试,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面试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体检 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局组织实施,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考核 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奉化市人社局网站、奉化市卫计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文,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由市卫计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奉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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