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5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报名、笔试、面试及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准考证号 |
招聘单位 |
报考岗位 |
笔试成绩(占50%) |
面试/专业成绩(占50%) |
综合成绩 |
15101103507 |
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代码2015300510 |
64 |
75.02 |
69.51 |
15101103422 |
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代码2015300510 |
60.4 |
69.95 |
65.18 |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电话:0877-2025237 玉溪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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