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15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
内容 |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7名,根据《曲靖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曲卫字〔2013〕266号)及《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曲人社〔2014〕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统招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5.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质,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无执业资质在招聘人员范围内; 6.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未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09:00-18:00; (三)报名地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门诊13楼人事科。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 (一)《身份证》或《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 (二)《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 (三)《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辞(退)职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 (四)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质(资格)证书,及本专业职称证书,如《护士执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 (五)所有材料审原件交A4纸复印件。 六、组织笔试 (一)笔试时间:通知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网站; (二)笔试地点:通知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网站; (三)笔试科目:所报考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四)携带工具:身份证、2B铅笔、黑色碳素笔等考试用具; (五)笔试结果: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网站; (六)其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免考笔试。 七、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网站 (二)面试地点: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网站 (三)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通知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网站。 (四)其他:拟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照《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人员面试方案》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八、考核和体检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编外人员的相关待遇按照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二)公告时间:2015年12月3日。 联系人:孙春丽、赵紫耀、胡娟 咨询电话:0874-3362089、0874-3362139 附件: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xls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2015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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