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西科技大学2015年度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广西科技大学2015年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面试方案如下: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纪律监督小组 (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徐武彬 成员:黄华强 蔡 亮 王春江 王劲松 (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王劲松(兼) 成员:陈 芳 覃智玲 秦福利 林东榕 陈学智 雷 云 二、面试基本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面试人员 根据我校公开招聘应聘报名的情况,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85人,直接考核31人(名单见附件)。 四、面试内容及分值 (一)教师岗位的面试工作分为试讲、答辩两个环节,并一次性打分。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使用教具的能力;掌握讲解、提问和板书等教学技能的水平等。应聘人员自行选取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的教材和试讲内容,不能使用课件,学校不提供多媒体设备。要求现场提交试讲教案(一式7份,教案中不能标注本人姓名、家庭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及个人信息。凡是透露本人信息等情节的,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试讲时间一般为10分钟左右,试讲完成后随即进行答辩。 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观、教师职业道德观、对当前教育政策和法律的认识和了解,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答辩时间一般为8分钟。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工作按教师岗的程序进行。 (二)教辅岗位的面试工作分为试讲、答辩、具体操作测试3个阶段进行。 试讲和答辩阶段按照教师岗的考核方式进行,分值满分为100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具体操作测试阶段。 对专业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教辅岗位安排具体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的运用以及对相关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分值满分为100分,具体操作测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教辅岗的面试分值为试讲和答辩分值乘以60%加上具体操作测试分值乘以40%。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参加面试的岗位,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根据招聘工作的安排,入围直接考核岗位的应聘人员,其考核工作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结束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后,与面试入围人员一并进行考核。 五、面试流程 (一)7:50报到候考:考生根据考试安排的日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国外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报到材料在考试当日8:00前到达考试报到点进行身份验证并签到后在指定区域内就坐,关闭通讯设备并上交。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8:15宣读考试纪律。 (三)8:20面试顺序抽签:考生按面试岗位分组情况按岗位顺序进行面试顺序抽签,严禁考生相互之间交换抽签号,违者视为考试违纪,取消面试资格。8:25分后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8:25分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考,按弃权处理,抽签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 (四)8:30考试开始:考生按岗位抽签顺序,凭身份证原件由各考场引导员引领进入面试考场。面试由主考官告知考生相关事项并告知计时开始,进入试讲环节,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结束后进入答辩环节,考生在得到考题后,需在8分钟内完成审题和答题。考试过程中严禁考生通过任何途径和方式向考官透露任何个人信息,违者视为考试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成绩公布:本组面试全部结束后,主考官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考生需在成绩册上签字,未签字者按缺考处理。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8:00—17:00 面试报到地点:广西科技大学东环校区第五教学楼东303教室。 七、面试考官及考务人员安排 根据招聘岗位设置考场6个,每个考场考官7名,其中校外考官4名以上,每个考场安排引导员2人,监督员、计时员、记分员和核分员各1名,候考室安排工作人员2名,考后休息室安排工作人员2名。 八、有关说明 (一)考生不得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二)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在抽签前应主动将关闭后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交由工作人员装入信封中统一集中管理。候考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查看和使用通讯设备的,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只能报自己的考试序号,不需自我介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有透露本人信息等情节的,将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四)按考试的保密要求,考生在整个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出入洗手间除外,但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如确有要离开的,请考生本人签署承诺书,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在考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六)考生考试结束后,须由引导员带离考场,引领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待同一批次岗位考试完成后宣布考试成绩完毕,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七)我校负责为考生提供饮用水,并为下午考试的考生提供考试当天的午餐,考生无需自备。 (八)联系人:雷老师、韦老师,联系电话:0772—2687731。 (九)未尽事宜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科技大学2015公开招聘简章》以及《广西科技大学面试工作手册》执行。 (十)监督电话:0772—2686025。 广西科技大学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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