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类别 |
待遇 |
备注 |
副院长 |
1、安家费90万元(其中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安家费80万元),同时提供两年的过渡性租房补贴(3000元/月); |
服务期为8年 |
2、独立的教授工作室,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
3、符合相关政策的,按政策解决配偶工作,协助其未成年子女就近入学入托。 |
教授 |
1、安家费80万元,同时提供两年的过渡性租房补贴(3000元/月); |
服务期为8年 |
2、独立的教授工作室,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
3、符合相关政策的,按政策解决配偶工作,协助其未成年子女就近入学入托。 |
博士 |
1、安家费30万元,同时提供两年的过渡性租房补贴(3000元/月); |
服务期为8年 |
2、建立博士工作室,科研启动经费6万元; |
3、直接认定中级职称或直接推荐评审高级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