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南亚东南亚研究院2015年选聘人才公告 | ||||||||||||||||||||||||||||||
内容 |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 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在岗正式职工。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潜心一线科研和管理工作,具有国际关系、南亚东南亚的专业知识和学习、研究经历。 2.熟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律,掌握国内外南亚东南亚研究动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管理经验和国际化的学术视野。 3.学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南亚东南亚领域研究前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在南亚东南亚研究领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具有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和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所长应聘者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中工作三年及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才放宽到5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副所长应聘者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中工作三年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才放宽到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科研人员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岁周岁以下。 2.所长、副所长、科研人员应聘者均应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省级社科基金课题,或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各研究所主办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CSSCI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的要报、专报等成果1篇以上,南亚东南亚国家语种优秀人才成果要求可适当放宽。 3.获得过国家、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专家,曾在国内外知名大学、著名科研院所担任过领导职务者予以优先。 四、待遇 待遇在面试时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商议。 五、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确定拟选聘人员、公示和办理选聘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选聘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表格从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sky.yn.gov.cn/)下载。 报名人员请携带以下选聘材料到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1610办公室现场报名(也可将上述有关材料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邮箱:debing121@163.com)。 (1)《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4)获奖及学历、学位、职称聘书复印件; (5)主要科研成果清单、代表作复印件; (6)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名称、获奖情况复印件; (7)选聘后的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待遇条件。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20日。 2、资格审查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对参加选聘的人员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的科研能力、研究成果、管理能力、发展潜力等。面试成绩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并公示考核人选。 (三)考核、考察、体检 考核工作由选聘研究所采取到岗工作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一周。考核期满,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考核意见,报院党组会研究决定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提供体检结果。 (四)确定拟选聘人员、公示和办理选聘手续 根据面试成绩、考核与考察体检结果,召开院党组会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聘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一)公开选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选聘工作的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程序办事。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选聘资格。 (四)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对公开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1—64174955。 七、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1610办公室;邮政编码:650034。 联系人:张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871-64142561;电子邮箱:debing121@163.com。 附件1: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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