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2016年硕士生招生校内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
内容 | 经学院讨论决定,我院招收少量校内调剂生(即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到冶金工程(专业代码:080600,学术型)、冶金工程(专业代码:085205,专业学位型)、环境工程(专业代码:085229,专业学位型)。 一、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要求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已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须属同一学科门类); 本科就读“985工程”、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211工程”高校的考生及本科专业为冶金、化学、化工、材料、物理、能源的考生优先。 二、复试科目 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三、复试与录取 1、根据考生报名时间,按先申请先复试原则,分批次进行复试与录取; 2、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组成。其中,专业课笔试总分300分,外语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 3、录取方法 (1)原报考学术型学位的考生若复试通过,可录取到学术型学位的专业,在学术型指标不足的情况下,也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型专业;原报考专业学位型专业的考生若复试通过,只可录取到专业学位型专业。 (2)录取必要条件: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均合格; (3)对所有考生按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先对原报考了学术型学位的考生按成绩高低进行学术型学位名额的分配,然后再对其余的考生(含服从调剂的原报考学术型学位但未获得学术型名额的考生)按成绩高低进行专业学位名额的分配。 (4)考生经我院复试合格确定拟录取后,不得再申请调剂其他二级招生单位,不得再变更拟录取专业。 4、我院调剂录取的考生根据复试情况统筹确定享受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或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助学金。 5、在导师选择方面,考生须服从学院的统筹安排。 四、复试时间 1、第一批复试定于3月21日进行。我院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提交校研招办,经校研招办复审同意后,安排复试。具体以学院通知到考生的时间为准。 2、后续将根据情况及时发布通知。 联系方式: 地点:中南大学校本部冶金与环境学院(冶金馆231室) 联系人:戴老师,0731-88836724,13808464589 蒋老师,0731-88836724,15116335788 冶金与环境学院 201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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