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玉溪市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 工程管理中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2015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报名、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及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准考证号 |
招聘单位 |
报考岗位 |
笔试成绩(占50%) |
面试/专业成绩(占50%) |
综合成绩 |
15101101009 |
玉溪市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
专业技术人员,2015300301船艇服务岗位 |
48.8 |
74.07 |
61.44 |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电话:0877-2025237 玉溪市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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