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长江大学2016年辅导员招聘考核通知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2016年招聘办法》相关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辅导员招聘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及人际沟通能力; 3.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必须是二本及以上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硕士毕业于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且各学习阶段所学专业相近; 4.英语CET-6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也须达到相应水平),英语专业毕业生必须通过TEM-8; 5.要求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有公开出版的学术论著; 6.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7.所学专业为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或有应聘院系的专业背景; 8.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9.符合具体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要求和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学术论文、外语水平、政治面貌、任职经历、年龄等情况逐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2.初试筛选。经学校资格审查确定人员名单后,各用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在学校组织集中复试前1-2天,对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和筛选。按面试人员数量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低于3︰1的标准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填写《长江大学辅导员招聘考核表》,签署明确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报人事处。 初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以及与招聘岗位的符合度等,考核方式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3.学校复试。人事处组织复试考核小组,对通过初试筛选的应聘人员集中进行复试。 复试采用公开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礼节礼仪等。 4.体检。拟聘用者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5.公示。学校在校园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6.聘用。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2015年12月30日 2.学院初试:2016年1月9日 3.应聘人员报到:2016年1月9日14∶30—18∶00 学院推荐的应聘人员根据电话通知,携带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219室)。 4.学校复试:2016年1月10日 5.体检:2016年1月11日8∶00—9∶00 6.心理测试:2016年1月11日9∶30—11∶30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带齐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其他支撑证明材料原件及身份证、学生证、1张1寸照片等,报到时交工作人员审验。 2.应聘人员所有支撑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辅导员招聘工作,由分管人事和学工的领导亲自参与,组织本单位初试考核小组,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认真组织好初试筛选工作,确保按照规定推荐比例把素质过硬、条件优异的应聘人员推荐到学校参加复试,以保证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长江大学人事处 2015/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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