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平顶山宝丰县2015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选聘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进一步贯彻中组部等13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干部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0〕32号)和全国、全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大学生村干部分流工作精神,按照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及平编办核〔2014〕1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部分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大学生村干部选聘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大学生村干部,采取笔试、考核、考察及体检相结合的办法,选聘一批热爱乡镇工作,有较强责任感和事业心的优秀人才,为我县乡镇基层干部队伍补充新鲜血液,为乡镇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选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选聘单位有9个乡镇,选聘人数为20人,均系管理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1.张八桥镇:4人; 2.商酒务镇:3人; 3.前 营 乡:1人; 4.肖 旗 乡:3人; 5.周 庄 镇:1人; 6.赵 庄 镇:1人; 7.李 庄 乡:3人; 8.闹 店 镇:3人; 9.大 营 镇:1人。 三、报考对象 我县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任职满2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年龄不限,专业不限。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事业单位工作,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 4.能胜任乡镇工作任务,至2015年11月30日仍然在岗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五、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选聘的均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豫人〔2007〕55号等文件规定,新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宝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员管理办法按照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3年内不能调离本乡镇。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7、28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宝丰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县委739房间)。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填写《宝丰县2015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选聘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三张。 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宝丰政府信息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 七、笔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成绩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应聘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时间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奖励加分。任职年限实行笔试奖励加分:截止2015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4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 任职期间受表彰的实行笔试奖励加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奖励加6分;受到省辖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单位表彰的,奖励加4分。受到多层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奖励加分)×50%。 八、 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及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100分。 九、成绩计算 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最后一个职位出现应试者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考察工作按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录用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拟选聘人员在宝丰县政府信息网予以公布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束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二、分配 拟聘人员的分配,按照“所在乡镇优先、分数高优先”的原则进行,即被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若所在乡镇有空编,可优先选聘在所在乡镇,其他人员再按成绩高低和个人意愿分配乡镇,不服从组织分配的,视同放弃。 十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宝丰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选聘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担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金融办、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监察局、编办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选聘工作在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选聘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宝丰县从大学生村干部中公开选聘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本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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