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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5年遂宁市安居区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遂组通〔2015〕186号)、《关于下达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遂组通〔2015〕200号)等文件精神,遂宁市安居区决定从全区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考核招聘名额
    安居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4名。
    三、考核招聘范围
    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到安居区村(社区)的大学生村官。
    四、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处事公道。热爱农村工作,熟悉村情民情,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经济上做出一定贡献。不怕吃苦,敢于担当,有团队意识,自觉维护团结。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2.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获得区委区政府及以上表彰(含2015年及以前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一次及以上)、考核称职以上、2015年11月30日前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3.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目前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截止2015年11月30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从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时间长的开始顺次考核招聘,取足招聘计划名额为止。
    此次考核招聘优先从符合上述条件1和条件2的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剩余名额考核招聘符合上述条件3的大学生村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服务期间未经组织批准自行离职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月6日至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组织一股,联系电话:8665060。
    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任职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任职证明须经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⑥获奖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
    ⑧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及公示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区人民政府公示栏公布。
    六、考察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参照公务员考察程序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主要是通过民意测评、个别座谈、查阅档案并征求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等方法,对考察对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群众公认度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本人年龄、文化程度、主要社会关系、年度考核、获奖情况等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并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时间长的顺次递补考察。
    七、体检
    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按照规定复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人员缺额,则在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时间长的顺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区人社局根据聘用人员的考核成绩、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单位,报经省、市审批后,在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区人民政府公示栏公布。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招聘条件者,由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主要安排在乡镇学校、乡镇食药所、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等乡镇事业单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核招聘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区县和本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十、纪律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监督下进行,严格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作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若出现歪曲事实、隐瞒真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责任心不强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当事人招聘资格、连续2个招聘期不得招聘,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责任。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相关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665060 8663679
    监督电话:8660606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5日
    附件:1.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附件: 2.《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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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21: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