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选调小新街卫生院人员公告 | |||||||||||||||||||||||||||||||||||||||||||||||||||||||||||||||||||||||||||||||||||||||||||||
内容 | 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选调 小新街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 为落实好嵩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设立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有关问题的通知》(嵩编〔2015〕36号)文件,整合卫生资源,我县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小新街卫生院部分医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范围 全省卫计系统在职在编且符合选调条件的医务工作人员(单位性质差额拨款)的事业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3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3日后出生);具备相应专业资格;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曾经受过刑事处分、党纪政纪处分且未解除处分者; 2.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做出结论的; 3. 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4.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及人数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后方可报名)。本人无法亲自到现场报名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报名,也可采取快递方式,用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先行报名,面试前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材料快递到: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或审计科),邮编:651700,信封右下角请注明“嵩明县卫计局小新街卫生院公开选调报名”字样。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2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或审计科)。 联系人:李艳芳(18083876908)、高兴文(18088297911) 固定电话: 0871-67911441、0871-67920621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嵩明县2016年公开选调小新街卫生院医务工作人员报名表(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质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年度考核表、获奖证书、录用文件(或录用审批表)、任职文件等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由嵩明县公开选调小新街卫生院医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在中国·嵩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形式 1.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统一参加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题委托上级有关部门统一命题。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于2016年 3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嵩明县卫计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业绩测评 (1)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业绩测评。 (2)业绩测评按照《嵩明县2016年公开选择调小新街卫生院工作人员业绩测评评分表》标准进行,主要对参加选调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情况、获奖情况、任职经历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参加选调人员需按测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材料,参加业绩测评。 (3)业绩测评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业绩测评占综合成绩的50%。 3.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业绩测评×50% (2)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将在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业绩测评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3月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由嵩明县公开选调小新街卫生院医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业绩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中国·嵩明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六)调动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办理完人事调动手续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到,并按现行人事制度办理入编和聘用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嵩明县纪委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监督电话: 嵩明县第三纪工委: 0871-67924683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13814 咨询电话:0871- 67920621(县卫计局办公室) 本次公开选调的解释权,由嵩明县公开选调小新街卫生院医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 附件1:嵩明县2016年公开选调小新街卫生院医务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附件2:嵩明县2016年公开选调小新街卫生院医务工作人员业绩测评评分表 附件3:嵩明县2016年公开选调小新街卫生院医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嵩明县公开选调小新街卫生院医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嵩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代章)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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