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滨城区保安服务公司与特巡警队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定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委托滨城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录用后第一年月基本工资1500元(大车驾驶员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以后每年递增月工资100元,按规定为队员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并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服装和提供食宿。工作中,实行绩效考核,视情发放考核奖金。经审核,被大队突击队选拔录用的,可享受训练补贴。 2016年招聘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特巡警队员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