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持原籍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口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要求执业资格的须提供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未领证书者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按各招聘职位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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