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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协助执行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工作责任心强,自愿从事法院协助执行工作。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 3、性别户籍不限,具有法律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江北法院政治处,宁波市江北区清河路28号。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三、薪酬待遇 1、试用期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保险。 2、工资待遇按本院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56103012、56103013 联系人:沈老师、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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