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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毕节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刘铖等4名同志符合招聘条件,拟确定为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21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毕节市纪委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毕节市水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857-8248938(市纪委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 0857-8235796(市水务局) 0857-8222297(市人社局) 2016年1月12日 附件:拟聘人员公示名单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bijie.gov.cn/zxzx/gggs/rsks/584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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