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吉州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吉安市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资格条件 1.具有吉安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医疗机构3年及以上护理专业工作经历。 以上年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27日。 2.报名地点:吉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工业园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1份,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职业资格证、服务单位开具的3年以上护理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吉州区人社局、卫计委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考试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1.笔试。考试内容为护理医学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 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对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面试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 3.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由吉州区卫计委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后体检前,考生自愿放弃或考生资格不符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吉州区人社局在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吉州区人社局报区政府批准、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未满调出区外、离职、辞职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6-8229380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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