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关于公布海曙区卫生计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规定,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现公告如下:
原入围人员 |
报考职位 |
递补人员 |
33020330710 |
海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1) |
33020330712 |
33020330820 |
海曙区妇幼保健院医学影像(B超) |
无 |
33020330106 |
南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科岗位 |
无 |
33020330326 |
江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拿岗位 |
无 |
33020330827 |
统招统分医学影像岗位 |
无 |
33020330126 |
统招统分全科岗位 |
33020330124 |
33020330212 |
统招统分全科岗位 |
33020330209 |
33020330317 |
统招统分妇保岗位 |
无 |
33020330811 |
统招统分预防保健岗位 |
33020330807放弃 33020330803递补 | 以上递补人员请于1月14日前携带所需资料到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地址:宁波市苍水街131号7号楼7306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sj.haishu.gov.cn/info.asp?ID=194136&NodeCode=01250011 宁波市海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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