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接省考试院通知,2015年经济师国家合格证书现已经可以办理,请获得国家合格的考生(见附件一)在2016年1月31日之前将以下资料交到黔西南州人社局考试院办公室。 1、两张一寸标准证件照; 2、报名表(单位意见处盖章);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二、参加2015年3月至11月计算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于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黔西南州人社局考试院办公室领取。 如有疑问请联系:0859-3229260 黔西南州考试院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获得国家合格的考生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qxnrsj.gov.cn/ywzn/rsrc/rsks/2016-01-13/5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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