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巡查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申遗区块、城市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巡查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招考城镇管理、交通管理等巡查执法辅助人员15名。 二、招考基本条件 1、瓶窑镇户籍、生源地或瓶窑周边地区(良渚、径山、黄湖、鸬鸟、百丈)。男性:年龄25—3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视力0.8以上,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复退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以上。 2、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治安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诚信友爱,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8日至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逾期不再受理。2、报名地点:瓶窑镇政府党务群团办8516办公室,联系电话88533837。 3、报名方式:报名时随带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证明、从事巡查执法辅助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五年内被辞退或除名等离开执法队伍的,取消资格。职位开考比例为1∶2 ,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面试、体能测试 1、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评分标准》组织执行。 (三)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面试成绩70%和体能测试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政审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办法执行。 (四)公示、录用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录用后,由余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至余杭区瓶窑镇政府,具体岗位由瓶窑镇政府进行分配。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和相关待遇 由余杭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签订合同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8533837(党群办) 瓶窑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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