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济南市槐荫区2016年招聘城管协管员简章 |
内容 | 按照《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槐荫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经研究,公开招聘90名城管协管员充实到执法一线,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管协管员,负责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基层城市管理辅助类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能适应城管执法一线的岗位要求。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根据城管执法一线的岗位特点,年龄在20至3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1985年1月1日以后,1995年12月31日以前)。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部队复转军人、有驾驶证A本且能熟练驾驶大型车辆等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0日至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槐荫区城管执法局直属中队二楼会议室(槐荫区二环西路段店立交桥东北侧、馨苑小区西北角,BRT-7路经六路西口公交站往南200米路东)。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咨询电话:85665612,8555763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浏览槐荫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218.57.143.228/),在“政府机构”下点击“区城管执法局”,下载并填写《槐荫区城管协管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并携带下列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复退军人应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A类驾驶证者应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7、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8、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槐荫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定。 四、应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根据岗位特点,笔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基础知识和工作技能。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2月下旬(届时详见准考证)。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在槐荫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告。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要求,届时将在面试通知书载明及槐荫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综合考察包括: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三项。 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人选(在综合考察时,因个人弃权或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综合考察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包括10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两项。 (二)体检。参加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集体到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取体检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审。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对因弃权和综合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槐荫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218.57.143.228/)区城管执法局公告中进行公示。 七、培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两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四年(试用期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按季节发放统一制式服装。 特此公告。 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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