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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通过考试、考核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拟聘用张佳明等10名考生,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6年1月24日前邮寄或送达广西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或纪委办公室(直接递交材料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地址:南宁市东宝路1-1号,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人事处(0771-5867392)、监察室(0771-5853532)、值班室(0771-5851916)。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1月15日 附:广西广播电视大学2015公开招聘(第二批次)拟聘人员情况详情请参考:http://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7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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