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自愿接受管理,服从安排,遵守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社会组织能力,热爱警辅工作,熟悉电脑基础操作; 4、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31日以后至1996年1月31日以前出生)。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6、有常德市武陵区常住户口或在常德市城区有固定住所(居住证)。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曾受过治安警告以上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反警辅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2016年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招聘警辅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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