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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计委 |
区人民医院 |
精神科住院医师 |
2016年1月21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 |
南川区人力社保局601办公室(南川区金山大道31号) |
提供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 |
2016年1月22日上午7:30前 |
携带好准考证、身份证 |
南川区卫计委5楼会议室 |
2016年1月25日上午8:00前 |
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底楼大厅 |
一是体检当日禁食早餐(包括不能进食水、牛奶、水果等),空腹参加体检。二是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三是检查前三日开始,饮食宜清淡,不要饮酒。四是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勿携带贵重饰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
023-71420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