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交通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 |
内容 | 船舶与海洋学院在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内的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游艇邮轮工程两个方向招生,可根据学校政策机动灵活调整,接收工学相关专业考生调剂。 在学校招生调剂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我院2016年接收调剂考生的奖助政策如下: 一、招生调剂优惠政策 1.被我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学后可凭缴费收据报销复试费(包括复试报名费、体检费)。 2.被我院录取的外校考生,入学后可凭复试产生的往返火车票、汽车票报销交通费; 被我院录取的本校考生,入学后给予500元交通补贴。 3.为方便考生,我院在学校招生政策许可范围内,可根据考生到校时间灵活组织复试。 4.研究生就读期间,学院提供每人一台电脑(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并提供工作室供学生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 二、入学后学院奖励支持政策 (一)科研奖励 1、发表期刊论文并被SCI、EI收录(检索类型为JA),每篇奖励3000元; 2、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3、发表国际会议论文并被SCI、EI收录,每篇奖励1000元; 4、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奖励1000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400元。 (二)实习期间补贴 研究生赴外地实习,可凭车票报销一次往返实习地交通费,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和一等座、软卧的火车票。 (三)其他 承担教学、科研、管理辅助等“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并提供相应报酬。 三、学校奖助政策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学业奖学金 每年10月份进行评选,研究生新生按入学成绩排序后直接发放。一等奖:10%,每人每年6000元。二等奖:25%,每人每年4000元。三等奖:40%,每人每年2000元。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研究生中期考核完成后进行一次,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完成后进行一次,在校期间共2次。一等奖:5%,每人每次3000元。二等奖:10%,每人每次2000元。三等奖:20%,每人每次1000元。 (4)普通奖学金 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12个月进行发放。 2.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每人每月600元,每年按10个月进行发放。 (2)助研费 每人每月300元,从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发放,每年按10个月进行计算。 3.申请研究生学术创新计划,补助资金设3000元和5000元两个等级。 备注:以上政策只针对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16级研究生,具体政策由学院负责解释。 调剂贴士: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导师情况见网址: http://xkyyjsc.sdjtu.edu.cn/channels/ch00818/ 联系人:贾老师 0531-80687760(办) 15098732796(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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