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新疆布尔津县2015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结果及考察公告 | |||||||||||||||||||||||||||||||||||||||||||||||||||||||||||||||
内容 | 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布尔津县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现将布尔津县2015年度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予以公布,并对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请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即日起登陆布尔津县政府网站下载《布尔津县2015年度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招录工作人员考察表》,按照填报要求逐项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填报的信息应如实反映本人真实情况,考察中将对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考察表》填写完毕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调档函由人社部门出具),《考察表》于2016年1月26日前,交人社局接受考察,联系人:李雪薇。 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由以下部门负责:县人社局、县纪检委、组织部。 三、考察组将根据政审相关规定,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将于2016年1月28日前,将考生的考察结果报送布尔津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四、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6116 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布尔津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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