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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因工作需要,采用人事代理制,于2015年12月22日发布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后未物色到合适人选。现重新发布招聘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学校内部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提供法律支持、咨询; 2. 负责草拟、审核学校管理运行中的各类法律文书,起草、审核相关合同以及合同的归档和管理; 3. 参与有关经济项目、重大事务的谈判活动等。 二、招聘要求 1. 爱岗敬业,勤奋踏实,工作细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 法学或法律专业背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不含2016届毕业生),毕业于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 3. 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二级学院)。 4.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两年以上法务工作经验。 5. 英语等级为六级及以上或CET-6分数为425分及以上,能够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6. 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常用办公软件。 7. 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8. 身心健康。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2日-2016年2月21日 报名网址:http://rsczp.suda.edu.cn (报考不同岗位须重新注册) 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登陆网址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512-67503045(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 技术支持电话:0512-69395735 人事处 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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