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府字〔2011〕12号)等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拟录用陈楚琪为佛山市高明区法制办公室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佛山市高明区府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月25日—2月2日 监督电话:0757—88261336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 附件:高明区法制办公室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详情请见http://zzb.gaoming.gov.cn/cwgk/ryjl/201601/t20160125_5503438.html
姓名 |
性别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名次 |
体检结果 |
备注 |
—— |
—— |
66 |
82.42 |
74.21 |
1 |
—— |
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
陈楚琪 |
女 |
68 |
75.57 |
71.78 |
2 |
合格 |
| |